2018广东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00人)(第四期)(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区公安分局篮球场(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院环西路,清城区政府东侧)。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打印提交《清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自行粘贴照片、手写签名)。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体能测评、面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0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评
鉴于往期体能测评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考生自愿基础上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10月20日14:30开始。
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从体能测试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08: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