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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农学院招聘教师31名公告

2018-09-18 16:50  |  天津农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天津农学院招聘教师31名公告已发,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jy.tj.gov.cn/ztzl.jsp?classid=201712290915401797)和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年下半年天津农学院公开博士教师岗位招聘计划》(附表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者;

  7.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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