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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第二批)(41人)

2018-09-20 16:29  |  遵义市新蒲新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以及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新蒲新区门户网”及“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九、注意事项

  1.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须携带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657177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

  0851-27695034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28656928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纪委

  0851-28659141新蒲新区纪工委

  附件: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xls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表.xls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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