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遂昌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20人)(2)
(二)体能测试(见附件)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部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若遇下雨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遂昌凯兴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5:00—16:30。笔试地点为县公安局十一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按考生自愿报名,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并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聘名额。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并动态调整,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公安”微信公众号、遂昌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遂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遂昌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