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0人)

2018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0人)

2018-09-28 11:02  |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海南省屯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13518024669 请在正常上班时间联系),公司联系电话:67811233;公司地址:屯昌县环东一路与科技路交叉口。报名办法:应聘者需本人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

  为深入推进我县公安体制改革工作,充实公安队伍,根据《中共屯昌县县委办公室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屯办发〔2017〕21号)文件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7〕21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为90人,具体招聘名额和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警务辅助人员充实我县公安队伍。

  (二)优先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屯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综合评分加5分。

  三、招聘条件

  (一)本次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屯昌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优先考虑退伍军人,主要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海南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4日间出生),退伍军人或荣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过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及军校培训(需提供证书或结业证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1日间出生)。。

  3.文化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高要求: 男性165cm(含)以上,女性155cm(含)以上,须在报名时测量身高。

  5.同等条件下,报考者户籍和居住地在屯昌县的、屯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考虑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