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金堂县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3)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金堂县公安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被招聘人员。被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和开展岗前履职能力培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试用及管理方式
1、被聘用人员入职后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新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其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遵守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构成,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咨询电话:金堂县公安局(028)84920664。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