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13人)
导读:2018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13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一10月17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一10月18日17:00,交费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一10月19日17:00,减免考务费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一10月19日17:00。普通岗位、“蒙授生”和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一10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一10月30日17:00,交费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一10月31日17:00,减免考务费办理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一10月31日17:0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 9:00-11: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5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82人,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蒙汉兼通人员51人,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不接受第二学位报考,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5日至2000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