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河源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
导读:2018广东省河源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10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河源市会议中心一楼大堂(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18号,联系电话:0762-3340933)。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河源市纪委组织部,0762-3340933、3619019(传真)。
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河源市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纪律审查岗位8名,文字综合岗位2名),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科职级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科职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任现职时间满1年,有服务年限的须工作满服务年限。
4.纪律审查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从事执纪执法或行业监管工作,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文字综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从事文字综合类工作,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应具有中文、历史、哲学、新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类等专业的学历学位。
5.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河源市纪委监委2018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公告网站下载) 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