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河源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2)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或资格证书;岗位<二>报考人员须提供近2年独立或本人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
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含照片)请发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hyjwgbs933@163.com,其它要求详见报名表。
(6)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纪律审查岗位24名、文字综合岗位6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河源市会议中心一楼大堂(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18号,联系电话:0762-3340933)。
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组织选调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四)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复审、考察。
(五)确定入围人选。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安排入围人选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
(六)公示。根据实习表现,确定拟选调人选,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七)审批调入。公示时间结束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根据《河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市纪委监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三)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河源市纪委组织部,0762-3340933、3619019(传真)。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河源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docx
中共河源市纪委
河源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