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白山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4人公告(2)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18年毕业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落实编制。招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择优提拔。聘用人员纳入市管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事业单位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3.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分5年发放,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4.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18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 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和各高校校园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18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