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9人)
导读:2018陕西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29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8:00至11月1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8:00至2018年11月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8:00。打印准考证:2018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9:30,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咨询电话: 0913-2363069,技术咨询: 0913-2330625,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疗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难、负担重、跑路多的实际情况,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以及《关于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122号),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18周岁以上,专、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0日到2000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1982年10月30日到2000年10月29日期间);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18年10月30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0月30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7.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