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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4人)

2018-10-31 15:42  |  平湖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4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上午8:30-1 1:30时, 下午14:00- 17:00时。报名地点:平湖市公安局3号楼底楼接待室(南市路826号)。咨询电话: 0573-85030036 0573-85176003。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咨询电话: 0573-85030036 0573-85176003。
  根据《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 61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 86号),平湖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74名,具体的招考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2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要求。

  (五)符合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977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 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人员;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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