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4人)(3)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成绩(巡逻处突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巡逻处突岗位:总成绩一体能测试成绩x50%+笔试成绩x20%+面试成绩x30%
其他岗位: 总成绩一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 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按实际聘用的岗位享受薪酬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 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四)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 考生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 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考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平湖市公安局所有。咨询电话: 0573-85030036 0573-85176003
附件1-3.docx
1.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平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平湖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