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人)
导读:2018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人,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楼会议室。(市东区炳草岗人民街362号,梨园祥酒店旁)。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9:00(星期六),内容:勤务辅警: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文职辅警: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咨询电话:(0812)3323160 3334322,举报电话:12389。
为维护攀枝花市社会治安秩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24名。
1.勤务辅警20名(男性20名);
2. 文职辅警4名 (男性2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报考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0日至200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类辅警裸眼视力均在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文职辅警矫正视力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