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人)(4)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 3334322
举报电话:12389
附件:
2018年度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