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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公告(1人)(2)

2018-11-06 09:48  |  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风、泰和组工微讯、泰和政法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县委政法委1005室。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带齐上述证件和资料等到泰和县委政法委人秘综合股(地址:泰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05室)报名,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8年11月12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单独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取第一名入闱体检(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书面提出放弃、资格不符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均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艾仁君,15979616967

  监督举报电话:0796—86385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解释。

  附件:

  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泰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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