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社区招聘38人公告
导读: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社区招聘38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17: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需要,充实基层工会力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依据《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平区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派遣到和平区总工会及所属街道、社区工会工作,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劳动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名。(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件)
从事职工教育引导、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工会财务、经审、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暂行规定”中所赋予的工作职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4.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1月7日9:00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