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茂名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告(152人)
导读:2018广东茂名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152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茂名市公安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报名。报名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二号大院(即茂名市公安局办公大院东边二层楼房2楼),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笔试内容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范围。咨询电话:0668-2912850。
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3名、工勤人员9名。
一、 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辅警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招聘资格: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为准),工勤岗位放宽到初中。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 茂名地区户籍,以户口薄为准;
2.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出生),要求公安经历(以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为准)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0岁;工勤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到45岁,女性年龄可放宽到40岁。
3.身高要求:男性163cm及以上(纪委监委专职看护员的身高要求168 cm及以上);女性156cm及以上。工勤岗位不受身高限制。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史。
5.口齿清晰,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