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宣汉县引进教育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医疗岗公告(58人)(3)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县外在编人员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方能办理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一)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正高),按规定发放15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副高),按规定发放4万元安家补助、2400元/年岗位激励奖。
(二)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为公务员。
(五)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
(六)本次引进的人才纳入宣汉县优秀人才库管理,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
六、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222744、0818-5233026
附件: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