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名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从公示日起至12月11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5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神湾镇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中山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含暂缓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108年版)》(附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在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若获聘用,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络报名:从公示日起至12月11日18:00,应聘者请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附照片),发到电子邮箱aos2009@qq.com (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专业+姓名”命名)。
网络报名后须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应携带有关资料原件,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6:00)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12月12日16: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黄老师,及联系电话0760-86601494。
(2)现场报名: 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14:30—16:00),由本人携带资料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就业处报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2.报名须带备的资料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神湾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④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