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5名公告(2)
(3)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地点、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2018年12月12日(21:00)前,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等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考核安排及相关事项。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面谈和答辩形式进行,说课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备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60%;面谈和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面谈和答辩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神湾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神湾镇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说课、面谈和答辩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方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方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神湾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神湾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19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6601494
监督投诉电话:0760-86609397
附件:1-4下载
1.中山市神湾镇2018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中山市神湾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