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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14人)(2)

2018-11-29 16:23  |  博湖党政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1、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招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2018年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籍证明);(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附件2:《2018年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报名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各1份)。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00至2018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1日10:00至下午18:00,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科40元收取,面试费4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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