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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14人)(3)

2018-11-29 16:23  |  博湖党政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①法律基础知识;②计算机看打和听打

  (4)笔试加分

  ①曾经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法院、检察院工作5年以下的,笔试成绩加2分;

  ②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笔试成绩上加5分;

  ③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免笔试,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④复转军人,军警烈属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考试加分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加分的需提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及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军警烈属及子女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分值加分,不作累计加分。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博湖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总成绩=(法律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看打和听打成绩)÷2+笔试加分项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招聘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博湖党政信息网站进行公布。博湖党政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www.xjbh.gov.cn/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前50分钟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答题。

  (5)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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