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周口扶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3)
(3)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生总成绩及时在扶沟县政务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5.体检结果及时在扶沟县政务网公布。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国共产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2.岗前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取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合同制有关要求执行,由用工合同约定,同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确保队伍人员稳定。每两年换发一次服装。按有关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五、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扶沟县公安局0394-6221632转31036
扶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