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理工大学思政和管理岗位招聘32人公告
导读:2019天津理工大学思政和管理岗位招聘32人公告已经发布,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管理岗位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门户网站(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管理岗位计划(第二批)》(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 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方式、报名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通过天津理工大学(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二)资格初审
本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学校网站(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除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外,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考试前不开设辅导班、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的咨询。各岗位笔试的形式、科目、大纲、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