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理工大学思政和管理岗位招聘32人公告(2)
(五)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的面试考试。各岗位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校级审查
思政及管理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最终录用结果以考察期考察结果为准。
(七)体检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体检前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技岗位与管理岗位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本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六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本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十)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不接收本校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