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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赣州市石城县面向县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人员选调公告(10人)(2)

2019-01-02 09:43  |  石城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网络报名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石城县纪委组织部电子邮箱(scxjjzzb@163.com),在考察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实地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纪委组织人员到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3)体检。组织考察后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4)集体研究。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选调初步人选,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附件:

  石城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

  石城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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