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编制外招聘职员简章(22人)(2)
应聘者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主动与人事处联系,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投递纸质个人简历时,人事部门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并为应聘人员开具试岗介绍信。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简历的应聘者需要在资格审查时补充提交纸质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
(三)试岗考核
应聘人员凭个人简历、试岗介绍信到用人部门进行试岗。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试岗考核,试岗考核时间7~10天。试岗考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
试岗考核结束后,用人部门将试岗考核合格人员的《儿童医院工作人员选留试岗考核表》(附件2)于2019年2月18日下午17:00前统一交人事处。
试岗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四)医院面试
通过试岗考核的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体检。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签订就业协议
人事部门将通知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入职报到时再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面试体检程序的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在接到体检合格通知后一周内与医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通过面试体检程序的非应届毕业生不签订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入职报到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报到时间为2019年7月中下旬。
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将作为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失实,医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免责。
五、聘用及待遇
人事处将在2019年7月中旬通知获聘人员具体入职报到时间及要求,入职报到时间一般为2019年7月中下旬。入职报到前需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还需同时取得教育部认证。入职报到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或完成认证。若不能按期获得学历学位或完成认证,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7号楼5楼501室
邮政编码:40001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3624434
E-mail: etyyrsc@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2019年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编制外招聘职员需求表.xls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