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丽江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公告
导读:2019年云南省丽江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公告已经发布,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9:00至16日18: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军分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驻丽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8〕18号)和2019年丽江市委议军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丽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5月21日第31期)等有关文件,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驻丽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驻古城区、玉龙县(以下简称:驻丽主城区)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随军家属、应急救援队伍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转制前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军人服役年限长优先、贡献大优先”、“军人艰苦边远工作时间长优先、奉献多优先”的原则,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面向驻丽主城区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按分选岗,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9年面向驻丽主城区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市属单位3名,古城区3名,玉龙县3名)。选岗前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条件如下:①驻丽现役军人、武警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②驻丽部队2020年前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且经批准随军的未就业家属;③丽江市消防支队、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丽江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转制前批准随军的官兵未就业家属(根据丽江市委2018年10月9日印发第31期常委会纪要,丽江市消防支队、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丽江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转制前经批准随军家属2019年继续享受安置优待);④以上人员任职命令和实际工作地均需在古城区、玉龙县境内,2019年4月1日前经师以上政治工作机关批准随军(以正式随军文件和档案中随军审批报告表为准);⑤以上人员不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⑥随军家属仅限配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