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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66人)

2019-06-14 18:06  |  招远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规定,自2018年起,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单位中,招远市技工学校在此之列。选择招远市技工学校的受聘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教育类中招聘单位为“招远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单位”的,待笔试结束后面试之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具体聘用学校,拟聘用人员在所报岗位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学校;应聘综合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选择聘用单位方式详见该岗位后“备注”。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招远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人社局);0535—8246326(教体局);0535—8387352(技工学校)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3462291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附件1:招远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xls
 
  附件2:招远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3:招远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教育类).doc
 
  附件4:招远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综合类).doc
 
  附件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6: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doc
 
  附件7: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办法.doc
 
  附件8: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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