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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771人)

2019-07-08 18:49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771人,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7月15日至7月20日。笔试内容应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面试应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更多最新医疗招聘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2019年,万州区龙沙镇中心卫生院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77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临床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各区县(自治县)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71名,具体招聘条件、报名时间和考核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但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可放宽:

  (1)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者,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或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专科学历全科医生,且应聘市级贫困区县、渝东北和渝东南片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2)市外医疗卫生机构在编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者,或本科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或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截至简章发布之日仍系重庆市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式在编人员;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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