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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医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50人)

2019-07-18 16:11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③ C类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④ D类岗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⑤ E类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

  4.考试主要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笔试方式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方式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380474(湖南医药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381430(湖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医药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医药学院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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