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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简章

2019-08-26 17:36  |  毕节市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市委编办核编、市人社局核准,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如有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相关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9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19年8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六)截至2019年8月2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至2019年8月26日毕节市(含威宁县)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4日—9月6日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到3:1比例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修改。

  5.2019年9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9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9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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