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32人)
2019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32人)
根据邹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为邹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2名事业人员,其中,综合类127名,教育类5名。现将2019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邹平市公安局所属岗位的,除符合本简章要求外,其他要求见附件3。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证书,在邹平市入伍或邹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定向岗位招聘的,须为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9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按照笔试类别分类:A类岗位为综合类,B类岗位为教育类。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与岗位表中招聘专业须对应。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10月14日9:00—10月1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19年邹平市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27日14︰30—17︰00到邹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鹤伴一路39号政务大楼东北侧)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的,其招聘计划并入同层次同条件报考比例最高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二是学科专业知识(占70%),特殊教育专业学科知识为大学所学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教学理论及教育康复训练知识;心理教师学科专业知识为大学课程中心理学专业知识,其他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的高中阶段现行教材内容(命题依据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对“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职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