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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60名)

2019-09-20 17:57  |  齐河人社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综合类咨询电话:0534-5337611

  卫生类咨询电话:0534-5327306

  教育类咨询电话:0534-5330339

  附件:

  1、2019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xls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3、党组织关系证明.doc

  下载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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