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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梅州市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19人公告

2019-10-23 09:44  |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创新创业,经研究同意,现就广东省梅州市2019年第二轮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519名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其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的限制。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本职工作岗位的能力。

  (二)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来梅未满一年的除外)。

  3.在本公告发布后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曾享受过梅州市引进高素质人才千人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

  5.违法、违规、违纪或接受组织调查未结案,组织、人社、用人单位认定不适宜引进人员,不纳入引进对象。

  三、引进计划

  (一)事业单位人才需求360人

  (二)企业人才需求159人,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技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均纳入引进计划。

  四、引进方式、程序

  本公告岗位招满即止。市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公告要求自主引进人才,也可选择参加市人才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引才活动引进人才。

  (一)事业单位类: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考试启动后暂停接受报名,赴外开展引才活动时可即时启动考试程序,考试方式另行制定)。市人才办将及时公布每期引才结果,并适时公布岗位引才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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