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鞍山市面向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
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鞍山市面向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至2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鞍山市面向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鞍人社〔2019〕70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度面向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民生岗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鞍山市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所称城区社区工作者,主要是指经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管理备案的,在我市城区、开发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城区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6日(含)至2001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四)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现任我市城区社区工作者,且累计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应聘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服务年限,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之日;社区工作者具体是:
1、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社区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或经上级党组织任命。
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依法选举产生。
3、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方式产生的人员。聘期与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六)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所需基本条件,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无结论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鞍山市面向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民生岗位70名;各级事业单位的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下同)查询。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由招录部门统一解释并负责。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是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7日9时至12月29日24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网址: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index.html#/index
本次招聘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公告末二维码报名,审核结果、缴费结果以电脑端信息为准。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19年12月28日9:00至12月30日12: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24个小时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12月28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5544230),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月3日8:00至1月5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条件
社区工作者中现任城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正职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与加分合计为笔试总成绩。符合加分人员情况由市民政局统计汇总后在鞍山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与加分合计为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