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公告
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3月3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研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市委组织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是重庆市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建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拥有市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设有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等3个研究中心,办有《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汇》3个刊物和《重庆党校报》,其中《探索》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具有先进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信息化设施,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列。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为人才成长、发挥作用创造一流环境。教职工380余人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40人,其中正高26人、副高47人,博士66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学术带头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名家名师和青年拔尖人才、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师等省部级以上专家20余人。
学校正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的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热诚欢迎八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招聘部门 |
招聘 岗位 |
名额 | 专业(方向)要求 | 学历学位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1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专技12级及以上 |
哲学教研部 | 教师2 | 2 | 哲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经济学教研部 | 教师3 | 2 | 经济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科社教研部 | 教师4 | 2 | 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专技12级及以上 |
党史教研部 | 教师5 | 2 | 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专技12级及以上 |
公管教研部 | 教师6 | 1 | 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领导科学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经管教研部 | 教师7 | 1 |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文史教研部 | 教师8 | 1 | 政治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文化学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专技12级及以上 |
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 教师9 | 2 | 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 教师10 | 2 | 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应急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10级及以上 |
探索编辑部 | 编辑 | 1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含党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专技12级及以上 |
合计 | 18 |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
5.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6.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前一日)。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及国家规定的该岗位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以及目前高校专业设置实际情况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咨询)三种方式。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我校组织人事处。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若有承担的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考核时提供)。
(3)往届毕业生须注明现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我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审查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本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