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四川省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99名公告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只采取网上公告方式(网站: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网络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携带《2020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记载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在线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限中共党员报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已就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双语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进行。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涉及选择工作单位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及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 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加分公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考试公告栏予以公告,不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学历”、“专业”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一致。
6.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37-2828307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