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2人)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 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2021年1月中旬前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审核确认
对公示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主管部门核实。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申报聘用人员函(请示)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带齐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盖鲜章)及《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签约)工作人员花名册》各一份,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部属免费师范生的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教育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面试地点。
(四)为避免影响报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自贡市区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报名、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