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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江苏省盐城盐都区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21-11-02 09:25  |  盐都区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下半年盐城盐都区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7.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10 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 报名地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盐都区虎踞路15号)。

  4. 报名材料: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5.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①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④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都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515-88426131)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⑤报名成功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⑥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⑦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⑧报名时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报名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报名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①笔试科目: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③注意事项: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221.231.25.165:8059/front/score/index?type=10001&num=1),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 面试

  ①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④总成绩计算方法。所有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聘用

  1. 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 考察。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4.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咨询电话

  1.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

  2.盐都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515-8842613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05。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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