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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借款16年不还嘲讽政府信用
2012-05-22 14:06  齐鲁网 点击: 载入中...

   "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近日,有江苏盐城市民反映,"为修新长铁路,1995年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发出筹借铁路建设资金的通知,次年各县(市)区从单位职工工资中强行扣除借资款,金额高达一个多亿,到现在都没有确切的还款时间表。"记者调查了解到,1996年,因修建新长铁路,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向全市百姓借款1.129155亿元。(5月20日《现代快报》)

  且不说政府强制向百姓借款涉嫌强制摊派、非法融资。欠账还钱是自古的规矩,政府总该有借有还吧。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舆论义愤填膺,政府积极帮助讨薪。堂堂盐城市政府长期拖欠百姓借款不还。不是自打耳光、自贬政府信用吗?在我看来,政府欠账不还实际上是对政府言而无信的嘲讽。而且欠债时间越长,政府信用贬值越厉害。

  16年时间过去了,物价已经翻了好几番,新账早已拖成了旧账,政府承诺的还款付息时间早已过期。按理说,盐城当地政府迫于舆论的压力,考虑到政府的脸面,会把欠债及时还上。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百姓经过10余年追讨,费尽千辛万苦,也没有拿到借款。笔者不禁想问,谁给了政府赖帐的权力?毫无疑问,这样的欠帐政府应该受到舆论谴责。

  客观地讲,政府借款难讨,与新账变旧账有关。十几年的时间,黄花菜早就凉了,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负债工程的政绩是前任的,而前任而留下的烂摊子要新领导来收拾,新领导自然不干了。但不管咋说,款是以政府名义借的,就得依照事先约定还钱,这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政府显然不能失信于民当老赖。而且上级有关部门应对当地负债工程进行责任追究与工程审计。负债工程当初是谁提出,谁审批的?负债工程的背后是否存在腐败玄机,这些问题都不能回避。

  进一步说,政府债务危机并非一地独有。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虽说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了103740亿,但是除开财政支出,每年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有限。再者,有的地方财政收入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弊端显而易见:助推高价高企,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

  有调查显示,在我国 662 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万亩基地”和“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在满足群众公共产品需要的招牌下,政府债务负担越来越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形象,而且影响了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不但没钱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还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中偷工减料,乱收费、乱摊派。

  但是由过度负债支撑起来的政绩工程为某些官员带来政绩资本,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某些官员只“秀”政绩,不问民生,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政绩”到手,职务升迁,拍屁股走人,“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后遗症留给下任领导,最后形成了政府负债越积越多、积重难返的怪圈。

  针对政府欠债不还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这是政府的底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从长远情况看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纳入法制轨道,很有必要。相关部门要完善欠账还钱的监督约束机制,让官员树立诚信是政绩、理旧账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避免政府欠债不还伤害民心。如果对负债政府没有硬约束,不仅百姓利益受损,政府信用贬值,而且还会误导社会风气。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铺摊子、上项目。并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防止地方过度负债,旧债未还又添新债。从而守住政府“欠债还钱”的底线,修复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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