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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定西安定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50人)

2019-10-17 14:56  |  安定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后备人才断层等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定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定办发﹝2019﹞130号)和《定西市安定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9年安定区计划为城区东方红中学、福台高级中学、中华路中学、公园路中学、交通路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凤翔学校引进教育急需紧缺人才5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9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1名,政治5名,历史2名,地理6名,生物4名,音乐3名,美术1名,体育1名(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安定区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省部共建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5.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可通过参加高校招聘会(关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信息)或直接到安定区教育局报名,由本人填写《定西市安定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定西市安定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在定西安定网、“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后发送到邮箱adjyrcyj@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登记表所提供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就业人员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函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4张进行现场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在定西安定网、“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招聘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进行现场面试,网上报名的公费师范生由用人学校进行面试,不再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资格审查合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各专业岗位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不再组织面试,直接进行试讲。面试成绩在定西安定网、“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试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小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对因专业岗位面试比例低于1: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试讲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试讲成绩在定西安定网、“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考察。按照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确定总成绩,专业岗位面试比例低于1: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计算,考察对象按总成绩确定。引进人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

  (六)体检。对拟引进的初步人选,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提请相关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选。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办理手续。引进人才由区教育、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人才引进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引进人才与用人学校签订至少6年以上工作合同。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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