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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童遭家暴案” 叩问“孩子去哪儿”
2019-03-26 17:31  华图在线 点击: 载入中...

  一、热点概况

  12月22日,一段虐童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个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对成年男女推搡、摔打、撕扯头发等暴力行为,场面十分令人揪心。网传视频中,小女孩多次被打,但每一次她都不哭不闹。倒了就站起来,头发散了就扎好,挨打完继续做作业,继续吃饭。仿佛挨打于她而言,是每日的必修课。

  据悉,小女孩的父亲刘某不仅经常殴打孩子,也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陈某。视频中,一名年龄较小的男孩对于小女孩被打一事表现得十分冷漠,有时候也会抽打小女孩的脸。

  据最早发布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称,该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刘某华的牌友提供。该牌友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在持续关注一个月后向“王华礼”爆料。“王华礼”称,看到视频后他联系过刘某华,对方说“关你屁事”。

  23日下午,深圳宝安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已找到视频中所拍摄女童,其父母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当地警方正依法调查处理,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各方观点

  光明日报:这是一场悲剧,8岁小姑娘遭到了自己最亲的人的残忍伤害,但这一“家务事”迅速触发了司法救济和社会干预。受害的小女孩并不孤独,整个社会都在帮助她。

  半月谈:“我打的是我女儿”,是“暴力亲子关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同一个屋檐下的人与人,本是世间最亲密的关系。它足够亲密、私密,也导致很多人行为“边界感”缺失。在血缘关系的掩护之下,暴力亲子关系显得似乎“与世人无关”。在这种心态下,有意无意间对家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实际上往往有悖人伦,触犯法律。

  人民日报评论:不难推测,年幼的孩子尚不具备辨别是非、抵抗暴力的能力,在父母常态性的殴打之下,小女孩已经把这种不正常状态视为理所当然,这种麻木更让人悲伤,被置于父母极端摧残之下,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孩子往往成为家庭矛盾的泄愤口,成人世界的牺牲品,这种童年阴影会在其漫长人生中逐渐扩大,影响其一生。

  三、深度分析

  (一)虐童事件屡现的原因

  1.法律意识的淡薄。家庭组建之下的私密关系,父母想当然地认为子女为其私有财产,可以对孩子实施任何行为。同时受害人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造成悲剧。

  2.社会救助性法律的不完善。家暴的鉴定需要根据受害人身体的受害级别判定,此案件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除了小女孩之外还有施加暴力的母亲。面对长时间的家暴,旧的伤痕已经无法鉴定。虽然当地妇联已为孩子申请人身保护令,但一段时间后,女童的生活又会回到原点。

  3.家庭教育观念的落后。社会迅速发展,生活压力不断增大,面对不确定的生活,年轻化的父母,无法正确处理与子女的关系,依旧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或教育方式有什么错,加之“子女私有化”错误理念,导致本应是温馨港湾的家庭无法容纳子女的精神和身体。

  (二)面对虐童,整个社会应采取的对策

  1.强化法治社会的建设。大力宣传法律,尤其是对于偏远地区以及弱势群体。让所有人相信法律,信任法律。面对不公,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畅通社会救助渠道。以社区为单位,强化社会救助力度。多部门联合,面对暴力,不再是政府单一力量。加大宣传,对于家庭受害或心理疾病不再有羞耻感,树立弱势群体的自信。

  3.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宣传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让成年人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更好地保护祖国的未来。学校老师密切关注孩子心理状态,树立儿童保护意识。

  四、参考文章

“深圳女童遭家暴案” 叩问“孩子去哪儿”

  家庭是温馨的港湾,母亲的爱犹如大海,父亲的爱犹如大山……一系列语言无法比拟的感恩,让我们从小可以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尽管生而不易,但我们依旧努力向前。面对虐童案,我们深恶痛绝,生在文明社会,我们不仅叩问,未来,孩子去哪儿才拥有稳稳的安全。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一系列法规,小女孩的父母严重触犯法律,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圳相关部门已迅速介入,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对父母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但是,事情的发展又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而小女孩对其父母有着很深的依赖。诚然,把“恶毒”父母拘押起来固然大快人心,但简单地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将孩子与父母分开,小女孩和她弟弟该怎么办?合理评估父母的行为特点及后果,充分考量“离开亲生父母”与“继续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让小女孩及弟弟接受,如何做好相关人等心理疏导及约束、教化工作,把对小女孩的多种伤害降到最低,切实将儿童保护放在第一位,是采取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接下来要做的工作。

  对长期虐待孩子的父母,除起诉其父母外,剥夺监护权交由其亲属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这是国际通行办法。从国外先进经验来看,齐备和完善的儿童监护所和相关福利机构,使得孩子可以脱离无良父母的监护,在合适的环境里成长。而纵观我国,从袁厉害的孤儿院大火,到毕节五儿童从收容所里跑掉,儿童监管机构或福利保障方面存在很大盲区。通俗点说,脱离了部分家庭和父母的负面影响或恶性侵害之后,“孩子去哪儿”、如何健康成长更为关键。

  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对儿童施加侵害,哪怕是最亲近的父母也不行,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这当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常识。而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对家暴的长效机制更需要一整套相关措施配套施行。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白孩子不仅是家庭的还是国家的,明确其法律权责和义务,强力纠正其不当行为,触犯刑法更要依照法律严惩,给虐童家长套上紧箍咒。还要让遭受家暴的弱势群体及旁观者知晓相应法规,提升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免除受害方的后顾之忧,鼓励人们具有果断说不的勇气。同时,加大财政投入,依靠各种社会力量,全方位建立各种保护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让孩子们得到合理的身体安置和温暖的精神庇护,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筑起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法律屏障,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人民时评。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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