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各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及区人社局审核,并报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2年全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 2012年全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2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武陵源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4日至1994年7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2日8:30 -2012年7月24日17:3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于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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