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用汉、哈、维三种文字统一命制试卷。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月14日---15日考生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月23日零点公布,考生可以登陆新疆伊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ylrlzy.gov.cn/)查询。
2、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
(2)申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两门课成绩加总除以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按60%折合后实行加分:
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即“三支一扶”人员)和 “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有服务期规定的,加分按以下标准掌握: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12年4月30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就高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
面试用汉语进行。
面试时间:2012年6月2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招聘工作人员所在县人社部门联系)
根据面试工作方案、要求及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报考职位的类别,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两门课成绩之和)÷2×60%(加分)+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