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由新疆职业大学提出增补名单,另行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由新疆职业大学提出增补考察对象的名单,另行安排考察。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职业大学(www.xjvu.edu.cn)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原桂芳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华定存 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 0991—3785320
新疆职业大学2012年招聘计划表 |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