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测绘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测绘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2012年7月31日为年龄计算时限;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测绘局网站(http://www.xjch.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须带材料: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成绩,社会工作),少数民族8级以上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提交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表须A4纸)等,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9日-2012年7月8日(截止时间当日北京时间20:00)。
报名地点:
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联系人:王晓敏 0994-2339840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
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联系人:熊 艳 0991-2611969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三道湾路东巷231号
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马 军 0991-2819459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0楼
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周燕生 0991-2821117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9楼
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联系人:严海英 0991-2665452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三道湾路东巷231号
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路 璐 0991-2824145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20楼
(三)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
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测绘局网站(http://www.xjch.gov.cn)进行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资格考核环节。
(四)实操测试:对报考测绘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实操测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测试合格者按1︰5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少于此比例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实操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五)考试:考试用汉语进行,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自治区测绘局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过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少于此比例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体检由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六、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测绘局网站(http://www.xjch.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测绘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李 丁 自治区测绘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10606
九、其他
非乌鲁木齐市户口的被聘人员,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招聘单位均不予解决。
附件:
1、自治区测绘局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测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测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