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3)
非以上专业请勿报名。同时,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武警边防、消防、警卫和海警等全国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高校。
五、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截止2014年11月25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http://www.chinahjzs.net/)。
需邮寄审核资料:
1、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诚信保证书》。
2、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
3、河北省海警总队2015年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确认表(见附件)。
4、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
5、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学生证、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亦可由毕业生本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告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各类材料务于11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我总队,过期不予接收。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
(三)政治考察。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生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主要了解掌握接收对象的四个方面情况:一是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三是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四是本人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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