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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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简介
中国海警是一支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重要力量,由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和海关海上缉私警察四支海上执法队伍整合而成。目前,河北省海警总队担负着我省2.8万平方公里海域执行维权和综合执法任务。其主要职责是:海上维权、治安管理、刑事执法,渔业监管、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综合执法,海上应急处突、人道救援、国际海上执法合作等。
一、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6月毕业)。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所属重点高校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及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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